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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立法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网络经营者的主体(如淘宝网店)准入与界定、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虚拟商品交易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经营者监管、网络促销规范、网络消费纠纷管辖权等方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作为国内唯一的第三方专业电子商务研究机构,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全程参与此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并由中心主任曹磊研究员受邀出任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
本次立法明确列入2012年度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涵盖了电子商务市场中的C2C与B2C网络零售、O2O网络团购消费、移动电子商务、虚拟商品交易、B2B网络贸易、大宗品电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代购、小额外贸)等诸多细分领域,是我国目前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层面的首次立法,其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广大网络消费者,而且涉及到网络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突破8000亿大关达到8019亿元,同比增长56%;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2.03亿人,同比增长28.5%。
此外,有监测数据显示,2011全年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共接到全国网购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近10万起,其中网络购物投诉比例为52%。